为维护学院稳定,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实际,针对火灾、治安、交通、群体事件、中毒、房屋倒塌、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孙建安
副组长:王喜存 郭夫敏(常务)
成 员:宫玉梅 杨晓宏 王剑波 王科 董捷 王 悦 刘政君 邢永祥 尹顺民 陈永生 白塔(兼办公室主任)
马斌 程里 许得翔 周亚莉 李晓卫 许信胜 马胜前 卢永红 颜荣芳 孟子为 金东海 巨天珍 崔加强 王允端
二、工作职责
(一)发挥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学院各部门采取超前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产生各种突发事件的隐患。
(二)发挥领导小组的指挥控制作用。突发事件发生时,全权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各部门负责人要迅速到达现场;重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成员要迅速到达现场。要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分级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势,将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同时,学院各单位应积极响应和配合处理突发事件,并制定本单位的应急实施预案。
(三)做好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平息后,尽快查明原因,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三、处理原则
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坚决处置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之内。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果断处置,尽快平息,杜绝事态扩大。掌握宜疏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迟。要及时疏导导致突发事件的各种矛盾,不能激化矛盾;要及时疏散介入突发事件的各类人群,避免人群聚集;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快速决断,不可迟缓,力争将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四、处理程序
(一)学院安全保卫处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警,处理并报告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介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要快速赶到现场,判断事件的类型和性质,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有效地进行预处理,控制事态。若需要公共救助,则迅速报告公共救助部门,申请救助,同时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若事态无法控制,应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多部门配合,组织人员疏散,协助社会救助机构开展救助,涉及到人员伤病时,协助急救部门进行救助。
(三)根据事件的态势和程度,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甘教办〔2006〕47号)要求,所报信息要交待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经过、结果、处置措施、当前情况等,并随时跟踪续报事态进展及处置情况,直至事件处理完毕。紧急信息应注明所报单位、信息期号、签发人姓名、报送对象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情况。特别紧急的信息可先口头向省教育厅报告,随即补报正式信息。
(四)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分析各种原因,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改进工作,避免再度发生突发事件。
五、各项措施落实
(一)针对火灾事件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9499威尼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安全保卫处要定期检查与防火有关的一切设备,做好消防器材检查,及时更换过期灭火器;后勤管理处要超前防范,定期检查电路、用电设备、食堂设备、取暖设备和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场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定期检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私拉电线的现象。
2.安全保卫处定期组织全院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师生消防演练,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高灭火器使用能力。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做好学生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3.发现火情后,介入人员要迅速向安全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汇报,对于火势较小能自救的火灾,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灭火自救。
4.如火情严重,无法自救灭火时,要立即拨打“119”报警。介入人员要利用科学的自救方式,实施自救,迅速撤离火场。安全保卫人员、义务消防员和相关部门人员要采取科学措施,清理火场通道,控制火势蔓延,并迅速组织疏散、搜救没有脱离火场的人员,将受伤人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配合消防官兵实施灭火。
5.向消防“119”报警后,保安人员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进入校园,同时后勤管理处打开院内消防井盖,为消防车进入做好准备。
6.火灾消除后,安全保卫处要会同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灭火经过、灭火方式、起火原因与结果等以书面形式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针对治安事件采取如下措施:
1.安全保卫处要定期组织全院师生开展校园安全知识讲座,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处要经常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
2.严格门卫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加强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并报告安全保卫处。
3.在全院范围内安装校园监控,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
4.发生盗窃、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处报告,安全保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勘察现场、控制事态,并组织保安进行现场保护,造成人员伤害的,及时拨打120救助,若判定属重大治安事件的,拨打110,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警方到达后,协助警方利用监控系统进行查找线索和调查取证。
5.治安案件处理后,安全保卫处要会同学生处及相关部门要将事件详细经过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针对交通事件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校车安全攻坚治理工作的通知》及《9499威尼斯校园各类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通行车辆管理。校园内部道路要确保畅通,交叉路段要设置标记,在校园内要有限速标志。
2.门卫值勤人员要做好学院大门口的交通疏导工作,保证师生安全出入校门。
3.在校园内或大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学院安全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有伤者拨打急救电话进行救助,同时拨打“122”交警电话,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来处理交通事故。
4.交通事故处理后,安全保卫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将事故详情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针对群体事件采取如下措施
1.学生处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和学习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共同参与,增强师生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从根本上保证学院的稳定。
2.要关心师生生活,维护其切身利益。要关心、解决师生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注重关心和解决好困难生、特困生的生活学习问题,要重视改善好学生的生活,提高饮食质量以及后勤保障、服务质量。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安置问题,采取各项措施,拓宽就业渠道。
3.党委工作部要定期组织学院师生开展国家形势政策教育讲座,让师生了解当前的国内外形势,了解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同时利用各种渠道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采取积极的引导措施,形成相互沟通的良性循环。
4.各系要不回避矛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对问题学生进行正面教育和疏导,引导学生全面认识形势,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树立维护稳定的全局意识,提高珍惜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自觉性。
5.安全保卫处加强校园巡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6.发生群体事件,安全保卫处接警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同时相关部门人员要赶赴现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劝阻,能答复解决的问题现场答复解决,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给予恰当的说明,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化解矛盾,疏散人群,确保群体事件不出校门。人群疏散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将群体事件化解。事件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事件起因后果,形成书面材料,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借鉴。
(五)针对中毒事件采取如下措施
1.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杜绝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
2.后勤管理处要定期检查学生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对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督促和检查其进行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的情况,确保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堂操作规程,消除中毒隐患。
3.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迅速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尽快判断中毒性质,封锁可疑食品或水源,立即报告卫生检疫部门到校查明原因、防止中毒蔓延。
4.中毒事件消除后,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要将中毒事件详细情况和卫生部门查明的原因及时处理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针对房屋倒塌事件采取如下措施:
1.学院建筑项目一律实行招标,选择具有相当实力和良好信誉的合法建筑单位施工,待一切施工及验收程序完全通过后方可使用。
2.后勤管理处定期检查房屋质量,及时维修。
3.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立即停止使用、报废,并经院长办公会审定批准后立即拆除。
4.学生上下课和进行大型活动时,要及时疏通人流,避免人群在单一场所聚集。
5.发生房屋倒塌事件,安全保卫处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疏散人群,搜救遇险人员,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助工作,并视事件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公共部门救助。
6.房屋倒塌事件处理完毕后,安全保卫处要会同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将事件详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针对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甘肃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安全保卫处加强门卫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后勤管理处定期对校园内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楼内厕所定期喷洒消毒液;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保持公寓楼内干净整洁。
2.病、疫情发生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施进一步处置。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同时,采取消毒措施,根据病、疫情,每日指定人员对办公楼和教学楼内喷洒消毒液,重点是接待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病、疫情结束后,学院办公室要会同各职能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
(八)针对自然灾害事件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文件要求,安全保卫处联合学生处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做好对全院师生防自然灾害的宣传,要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学院要安排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建立应急避险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全院师生能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3.如遇重大地震、洪涝等突发自然灾害时,领导小组要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工作,联合社会救助机构开展救治。
4.灾害结束后,学院办公室会同各单位及时汇总信息,写出书面情况,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紧急 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报送信息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或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