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值班制度,在学院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院总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要落实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值班安全检查、监督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做好值班记录。
(二)实验中心、图书馆及其他各部门重点安全防范部位要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安保与公寓管理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等信息捕捉到位,反应防范到位,化解处置到位;要联合学生工作部(处)、各系加强学生管理和公寓管理,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及稳定维护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严格执行门卫和夜间轮流值班制度,坚决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维护校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安全环境。
(四)后勤管理处要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服务及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和卫生监督工作。同时,认真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保洁工作和春季防火、防灾害事故等工作。
(五)学院原则上不同意组织师生集体外出,确因工作关系需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实习考察的部门,须向学院申请备案,并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出行安全。
(六)严禁各部门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假期,教务处、各系要做好节日后第一天上课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