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及《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我院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我院正式职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取得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岗前培训成绩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二、申报程序
1、登陆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http://www.nwnu.edu.cn/Article.do?id=29609,了解操作规程。
2、
3、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
2、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上报名后自动生成)。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三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统一为蓝底,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员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内网上注册并填写信息,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材料报送至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办公室(办公楼2017室)。
联系人:尚宏利;联系电话:797038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