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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 年度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及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27 00:00:00  |  供稿:教务处   |  点击次数:3024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 年度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及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甘教技函〔201612 号)》精神,现将我院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省教育厅组织申报的2016 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分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科学技术类按教育部教技厅函〔201636 号文件要求进行,在申报教育部奖项的同时可申报省教育厅的奖项,也可单行申报,请在相应表格中注明。

二、申报时间

申报人于2016518日前,将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2007室。

联系人:宋姗姗

相关附件请从学院网页下载。

 

附件:

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 年度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及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科学技术奖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1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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