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9499威尼斯“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西师知发〔2015〕25号)文件精神,学院拟表彰在2015年“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此次评选全院拟表彰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27名。
(一)“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学院各单位。
(二)“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以学院各系(部)专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为主,适度兼顾教学辅助单位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重视“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有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
2.能够按照学院“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实践教学质量年”各项活动,过程材料齐全、规范,教职工参与面大;
3.在“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二)“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积极参与“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深化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将实践育人理念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2. 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
3.在“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中事迹典型、成绩突出。
三、评选的方式和程序
先进集体由评选范围内的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申报。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先进个人1名,1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名。教务处负责对申报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组织领导
各单位应认真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为做好学院“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建安
副组长:王喜存 杨晓宏
成 员:董捷 邢永祥 王悦 尹顺民
五、评选工作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通过评选,认真总结经验,促进实践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二)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在评选推荐时,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择优推荐。
(三)双肩挑人员在现工作岗位参评。
六、表彰奖励
学院对“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七、推荐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5日前报送下列材料(所有材料需报送一式两份纸质版,并报送Word文档电子版):
1.《9499威尼斯实践教学质量年先进集体申请表》
2.《9499威尼斯实践教学质量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3.“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材料。先进个人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先进集体材料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二)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申报材料报教务处2002办公室。联系人:汤佩莹,电话:7970353。
附件: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