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中共9499威尼斯委员会关于调整基层党支部设置的通知》(西师知党发〔2016〕4号)规定,新设置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完成选举工作。
一、工作要求
1.新设置的基层党支部选举工作由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负责监督、实施。
2.新设置的基层党支部选举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严肃选举纪律。
3.本次选举实行差额选举,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4名,应选人3名。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法律系教工党支部、新闻传媒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候选人2名,应选人1名。支部大会召集人、候选人,由各单位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委批复后,方可进行选举。
4.教工党支部委员由所在单位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教师正式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由所在系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教师正式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由所在系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学生正式党员担任。
5.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3名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法律系教工党支部、新闻传媒系教工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1名支部书记。
6.各党支部委员选举大会结束后,产生的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二、时间安排
1.4月13日,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及支部大会召集人,13日18:00前报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支部大会召集人名单。
2.4月14日——4月20日下午前完成支部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
附:
1. 《中共9499威尼斯委员会新设置的党支部委员选举大会程序》
2. 《中共9499威尼斯委员会新设置的党支部委员选举细则》
3.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