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工作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根据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4部门《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甘民发〔2017〕247号)及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4部门《关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民政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文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确定陇南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陇南普惠)为此次项目的承接主体,由陇南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县民政工作业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陇南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用人单位:文县民政局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共招聘22名,不含陇南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选派的1名兼职项目管理人员。22名招聘人员中,其中文县民政局招聘3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招聘19名(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具有文县户籍的大专以上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文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民政事业,有扎实的民政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掌握计算机的基本应用技能;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及能力要求
1.此次招聘,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4日至1999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的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
2.持有社工证书或者计算机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本人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人员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有法定赡(抚、扶)养能力拒绝履行法定赡(抚、扶)养义务的。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自愿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11月14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报名者持所需材料,到文县民政局普惠中心“文县工作站”办公室(文县民政局会议室)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及程序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等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表(现场填写)。
注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考试
此次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体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占30%):笔试内容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城乡低保办法》、《甘肃省特困供养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时事政治;
2.计算机操作(占25%):office办公软件;
3.面试(占40%):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招考人数1:1.5的比例在参加笔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人员总分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遴选(笔试30%+面试成绩40%+计算机25%+体能5%)。笔试人数不足时,适当降低比例;
4.体能(占5%),组织体能测试;
5.持社工工作证,或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或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等发表过学术作品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6.考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时间安排及地点
① 11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00(笔试);
② 11月16日下午14:30—16:30(计算机、体能测试);
③ 11月17日全天面试。
(2)面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须知
报考人员参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和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若发现替考、使用电子辅助设备等情形,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7.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25%+面试成绩×40%+体能×5%。
总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招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或提供本人月内的检查,能确定无重大传染性和影响集体生活的疾病)
(四)公示及聘用
聘用人员从以上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名额录满为止,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由文县民政局、陇南市普惠进行综合考核,符合项目要求、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经试用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报考人员中梯补新增。
七、岗前培训
1.培训时间:确定聘用后即可进行,培训拟定5—6天。
2.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3.培训内容:
(1)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
(2)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3)社会救助办理程序;
(4)机构介绍和管理制度;
(5)社会救助工作实操和注意事项;
(6)其他民政工作业务讲解;
八、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包括出勤、用人单位评分、无投诉、奖励和福利、保险等)。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
2.绩效工资:标准为600元/月,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
3.保险部分:统一购买商业意外险。
4.另外设岗位津贴:特殊贡献奖和优秀工作者奖(额度具体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岗位管理及要求。招聘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拟聘人员要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和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工作调整分配的人员,将根据合同规定,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陇南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孔先生:15294064200;武女士15193995825(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0939-321867